崗位職責
1.貫徹執行上級指示,做好總經理參謀和助手。
2.堅持原則、秉公辦事。帶領和督導下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,確保轄區人、財、物的安全。
3.負責制定、健全項目的安全保衛制度,部署管理部的工作計劃安排和檢查落實。
4.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工作分派,堅持以身作則,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。并領導下屬員工積極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。
5.經常巡視項目,、巡視各重要器材設備,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,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要加強管理。
6.組織調查內部發生的案件、事故,并向經理提出建議,匯報查處結果。
7.與相關政府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保持合作關系。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各類災害事故,應當保護現場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,并協助調查和救助。
8.有良好的市場拓展能力。
9.受理有關本部門的投訴。
10.重視內勤工作,組織好工作檔案材料的積累和科學管理工作。
11.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。
12.負責本部門員工的人員管理,包括思想教育、崗位培訓、績效考核等。關心員工工作、生活。
13.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性保安工作及其他工作。
任職要求1.5年以上秩序維護工作經驗;
2.同等崗位至少3年以上工作經驗;
3.有處理突發事件、組織安排內部培訓的能力;
4.熟悉相關業務流程,有處理突發事件、組織安排內部培訓的能力;
5.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,服務意識良好,溝通協調能力強;
6.堅定可靠,具備較高職業素養;
7.退伍軍人優先考慮。